非全日制研究生刘浩哲不认可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置补助政策,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市政府确认市人社局相关行政行为违法,主张撤销,并责令市人社局重新作出相关行政行为。但是,刘浩哲回到家乡,照常就业。在就业和学历上没有受到歧视,但没有享受就业和落户补贴。就业安置补贴不是就业政策,而是吸引人才的政策。差异化的人才吸引不能等同于就业歧视。
不仅石家庄,青岛、厦门等地也是如此。“不完全”研究生在招录、招聘、落户、就业、创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但不计入住房补贴政策和一次性安家费。官方认为非全日制研究生也是人才,但不是需要激励和补贴的本土人才。说白了,我还是觉得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有区别的。不管两者有没有区别,事实判断很难价值判断。毕竟全日制学生整天在学校专心学习,而非全日制学生是边工作边学习。虽然会出现“不完全”研究生的学业成绩和能力超过全日制研究生的情况,但就群体而言,用人单位更青睐,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吸引全日制研究生,这是可以理解的。
此外,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还有其他区别。比如培养方向,前者是学术型硕士或者专业型硕士;后者只能是专业硕士生。如果再次申请类别,前者为非定向或定向;后者只能是方向性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所以毕业证上一定要注明“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此外,非全日制毕业生只要没有就业歧视的感觉,就不必关注一次性就业安置补贴1万到3万元,因为边学习边工作的工资收入远远超过这个数额,工龄、五险一金也将受益更多。更何况用人单位和地区对于想吸引什么人才有一定的自主权,国家很难统一规定。